一、简要说明 异议答辩是指商标异议案的被异议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异议理由以书面形式进行辩驳的法律行为。
二、提供书件
1、《商标代理委托书》2份;(书式下载)
2、答辩理由及相关证据等材料2份;
3、答辩人主体资格或身份证明(企业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份。
© 福州信立商标代理事务所 ®信立 闽ICP备05001222 电话:0591-87871289/87304142